为杜绝安全隐患,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进行,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安全不受损害,学院在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,建立如下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:
一、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的每个实验房间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。
二、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加强所属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,并在负责人与主分管领导下积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。
三、实验室安全责任人(任课教师)上课前检查所属实验室是否有异样,如有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;下课离开实验室前做必要安全检查,关好水电与门窗,保管好贵重物品,清理好实验室卫生。
四、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,制定出具体安全要求和措施,并张挂在明显地方,严格贯彻执行。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五、对易燃、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,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,并制定专人,双人双锁,妥善保管。实验所用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,并做好详细记录。
六、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,禁止超负荷用电,不准乱拉乱接电线。
七、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,定期检查线路,测量接地电阻,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实验员负责。
八、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,严禁抽烟。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,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,才能使用,有违反者,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。
九、对违反操作要求,玩忽职守,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、被盗、污染、中毒、人身重大损伤,精密、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,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,立即向学院报告。学院要及时对事故作出严肃处理,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。对隐瞒不报或缩小、扩大事故真相者,应予以从严处理。
十、健全安全规章制度,完备安全防范措施,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,要定期检查,若发现问题,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。
十一、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期间,各实验室每学期进行轮流值班,并做好值班记录。星期六与星期天如有课程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实验室,由当日老师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。在值班期间,如遇实验室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,值班人必须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与分管实验室的主分管领导汇报。
十二、学院每月进行两次实验室安全卫生抽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,消除隐患,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。
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
2020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