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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许飞等3名学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
 

许飞,女,学号:09319070127,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园林(专升本)091班学生;冯林枫,女,学号:161419030302,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植物保护163班学生;戚俊辉,女,学号:181419010114,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园艺181班学生。于20241127日申请退学。

根据《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(河科大教【201735号)三十三条第七款规定,经河南科技大学本科生违纪处理处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退学处理。 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,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,按《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》(河科大学【201713号),向学校“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”提出申诉。


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

20241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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