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
>
新闻动态
当前位置: 首页>>新闻动态>>通知公告>>正文
 
关于对董子楠、刘君杰、高延烽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
 

董子楠、刘君杰,都是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园艺142班学生,两人于2021年1月5日申请退学;高延烽,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园林171班学生,2021年1月5日申请退学。根据《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(河科大教【2017】35号)三十三条第七款规定,经河南科技大学本科生违纪处理处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以上三位学生退学处理。

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,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,按《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》(河科大学【2017】13号),向学校“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”提出申诉。

 

 

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

2021年4月2日

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