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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关于科级干部个别调整的通知
 

 

一、本次科级干部空岗岗位

        学工办(副)主任、团委(副)书记各1人。

二、接受报岗

面向全校,符合第三项所列条件和资格的有意向报名者请于41日上午11点前将报岗表(组织部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)送至农科三号楼323房间。本次报岗不接受同职级岗位平移。(电话:64282040

三、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

(一)基本条件

1.中共党员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政治立场坚定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

2.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勤勉尽责,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,实绩突出。

3.具有胜任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管理能力、业务水平、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。

4.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,严于律己,有良好的师德师风。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
(二)任职资格

  1.新提拔的正、副科级干部,男同志不超过 55 周岁,女同志不超过 50 周岁。

       2.提任正科的,应当具有副科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,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;提任副科的,应当具有下一级岗位及相应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,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。

       3. 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
       4.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有我校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。

       5.熟悉学生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
       6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
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党委

202133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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