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保证质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,为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培养选拔更多优秀人才。
二、组织领导
1. 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招生分委员会
学院成立招生分委员会,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。
2. 材料审核专家组
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,包括本人简介、有效学生证原件、有效身份证原件、本科阶段成绩单(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)、国家级英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及获奖证书、有关学术成果复印件等,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。
3. 素质测评组
学院成立素质测评专家组对推免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。
4. 面试工作小组
按学科成立面试工作小组,各复试小组成员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,负责对推免生的专业知识、科研能力、学术兴趣、英语听说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。
5.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
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,全程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过程,受理考生信访和投诉工作等。
三、招生专业
专业代码 | 专业名称 |
085300 | 城乡规划 |
086200 | 风景园林 |
090200 | 园艺学 |
090400 | 植物保护 |
095131 | 农艺与种业 |
095132 |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|
095400 | 林业 |
四、推免生接收条件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2. 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的、具有免(初)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3. 研究兴趣浓厚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。
4. 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。
5. 身心健康,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五、复试安排
1.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,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。
2. 面试环节由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组成。面试成绩=英语面试成绩(100分制)× 20 %+专业面试成绩(100分制)× 80%,成绩≥60分为合格。
3. 复试时间安排。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。申请者在提交申请后,务必随时关注学院主页,保持电话畅通,及时获取复试相关工作安排。第一批面试安排如下:
专业 | 时间 | 地点 |
园艺学 | 9月22日(周二)-上午8:30-12:00 | 农科3-329 |
植物保护 | 9月22日(周二)-上午8:30-12:00 | 农科3-315 |
风景园林 | 9月22日(周二)-上午8:30-12:00 | 农科3-331 |
六、复试录取
1. 复试成绩(含单科)不合格、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、体检不合格者、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,均不予录取。
2. 推免生接收工作,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,综合衡量,择优录取。考生须在“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”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,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。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。
3. 复试成绩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。
4. 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,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。
七、资格复审
学校将于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,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:
1.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;
2.入学前未取得学士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的;
3.从报名时间起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的(报名时间指在“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(免初试、转段)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”提交志愿的时间);
4.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,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。
八、其他
1.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2. 联系方式:
联系人:洪老师
电话:13525967188
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
2026年9月21日